新華社 2017年07月27日
國辦印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今年年底前,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要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這意味著央企將全面步入公司制時代。
《方案》指出,要加快推動中央企業完成公司制改制,在劃撥土地處置、稅收優惠、工商變更登記和資質資格承繼等方面給予相關政策支持。《方案》給出明確時間表:2017年年底前,除中央金融、文化企業外,按照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登記、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全部改制為按照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方案》提出,推進公司制改制要規范操作。一是要制定改制方案,明確改制方式、產權結構設置、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治理安排等。二是要嚴格審批程序。中央企業集團層面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務院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批準;改制為股權多元化企業,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按程序報國務院同意后批準。三是要確定注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