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9年12月30日
◎張維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調要“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這對于推進新時代統計改革發展,加快統計工作各領域制度建設,積極構建推動高質量發展統計體系,具有重大意義?;鶎咏y計調查機構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重點應著力于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高源頭數據質量,夯實統計監督根基。
提高政治站位,堅定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統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從源頭上遏制數據腐敗”、“必須從上到下、自始至終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中央先后制定出臺了《意見》《辦法》《規定》,國務院修訂頒布了《統計法實施條例》,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統計工作的高度重視,對懲治數據腐敗的堅定決心?;鶎咏y計調查機構和人員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堅定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統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認真踐行“為國統計、為民調查”的使命擔當,切實擔負起數據采集的第一線職責、嚴格把控數據質量的第一道關口,筑牢國家宏觀數據真實可信、監督職能有效發揮的根基,真正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到具體工作中。
強化依法治理,堅定運用統計法律武器防范懲治統計造假和弄虛作假行為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繁榮發展,經濟實體多元化、經濟活動的多樣性、復雜性日益呈現,面對迅猛增加的各類市場主體,尤其是分布廣、規模小、變化快的小微企業以及廣大城鄉住戶,開展統計調查工作,搞準搞實統計數據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一些企業為了自身利益虛報或瞞報統計數據、一些居民顧慮于家庭隱私而不配合住戶調查或不如實記錄收支情況。同時,一些地方領導干部存在錯誤的政績觀、位次觀,給真實統計帶來壓力;一些基層統計調查部門和統計人員履職不到位,執行統計法規不嚴格,抗干預能力弱,有的甚至迎合領導錯誤意圖主動造假。對這些統計“亂象”,必須堅定運用統計法律武器加以治理。一方面,要加大統計法規和中央《意見》《辦法》《規定》等重要文件的宣傳力度,把維護統計數據真實性的責任和壓力傳導到各級、延伸到統計調查對象,積極營造依法治統、依法統計的社會氛圍。另一方面,要加大統計執法力度,大力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統計督察,嚴肅查處干預統計、數據造假行為,對有關人員嚴格問責追責,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強大震懾。
嚴格執行制度,堅定按照統計調查制度規范統計工作和提高數據真實性
統計有自身的工作規律,統計數據生產有規范的流程和程序。國家制定的各專業統計調查制度,從數據采集、傳輸、審核、匯總、分析、發布等均作了規范設計和質量規定?;鶎咏y計調查部門和專業人員是各項制度的具體執行者,制度執行是否嚴格直接影響數據質量。在實際工作中,一些統計調查人員學習鉆研統計制度不深、對規定掌握不全,執行制定不嚴謹、隨意大,導致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不夠高。對此,各基層統計調查部門和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制度也是法規的意識,切實加強對各專業統計調查制度的學習研究,學深悟透、融會貫通,堅持用制度規范統計調查全流程、各環節,做到執行制度不走樣、實際操作不遺漏,確保源頭數據真實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