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8年12月27日
當前,全省上下正全力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而巨大的扶貧資金需求,是攻堅路上的“攔路虎”。為解決這一難題,四川先行先試,大力支持貧困縣開展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推動貧困縣形成了“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新格局。2016年以來,全省88個貧困縣累計整合資金727億元,有效解決了脫貧攻堅籌資困難,確保了貧困縣脫貧攻堅有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為打贏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和資金保障。
□付瑄
堅持依法依規 全面明確整合政策
明確試點范圍。嚴格按照國家貧困縣統籌整合試點政策的規定,支持我省66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對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涉農資金開展統籌整合。同時,支持22個省定貧困縣利用省級及以下財政涉農資金,自主開展統籌整合,實現了全省88個貧困縣政策全覆蓋。
明確資金范圍。堅持“能整即整、應整盡整”原則,納入整合范圍的資金為各級財政安排用于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資金。其中,包括財政專項扶貧、農村危房改造等17項中央財政資金,現代農業推進工程、幸福美麗新村建設等15項省級資金。市縣本級可統籌整合資金范圍,由市縣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生產發展涉農資金范圍內自行確定。
明確資金用途。整合資金必須圍繞脫貧攻堅規劃和年度計劃,在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范圍內安排使用,主要彌補脫貧攻堅“短板”。明確“三個不準”:不準用于脫貧攻堅規劃以外的支出;不準用于平衡預算、修建樓堂館所、改善辦公條件、購置車輛、發放人員工作補貼、彌補單位公用經費等支出;不準用于建設農民群眾不滿意的形象工程。
明確調整程序。印發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財務管理規定,細化預算調整、項目管理和財務列報。對預算調整權限的下放,嚴格依法依規,嚴格審批程序,嚴守統籌整合涉農資金的預算調整必須報同級人大批準或備案的政策“紅線”,對調整了用途的資金,嚴格按照調整后的支出方向進行預算科目調整和管理。
堅持簡政放權 改革資金管理方式
整合歸并涉農專項。省級財政從預算編制源頭著手,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的管理方式,全面清理、大力整合歸并性質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農專項資金,集中財力、突出重點,形成“拳頭”。目前,省級財政農業專項項目由2016年的27個減少為11個,每個涉農部門專項最多不超過2個。
改革資金分配方式。實行目標、任務、資金、權責“四到縣”,除特殊事項外,資金分配只下達額度、不再“戴帽”,只明確方向、不定項目,將項目審批權、資金使用管理權全部下放到縣,由縣級圍繞脫貧攻堅,自行選擇確定項目、自主安排使用資金,增強縣級統籌能力。
完善資金管理辦法。協同省級相關部門,修訂完善涉農專項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對調整資金用途的予以認可,對限制統籌整合的條款予以取消。涉農專項資金重點向貧困縣傾斜,保障補助貧困縣的資金增幅不低于該項資金的平均增幅。聯合審計、紀檢、監察、扶貧等部門,進行審計監察和監督檢查,通報查處突出問題,督促限時整改落實。
堅持措施支撐 營造整合有利環境
明確整合資金規模。省級財政在資金下達文件中,凡是屬于統籌整合范圍的涉農資金,均標明“此項資金納入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范圍,請貧困縣嚴格按照試點政策規定執行”。明確標注分配到每個貧困縣的每項資金規模,并將分配到縣的資金規模定期反饋給每一個貧困縣,確保每個貧困縣清楚明白本縣可統籌整合涉農資金的具體額度。
嚴格方案審核把關。督促貧困縣精細編制整合資金使用方案,合理確定建設任務,并落實到具體項目。嚴格方案調整程序,貧困縣在試點工作實施過程中,確需調整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方案的,原則上只能調整一次,且須在8月31日前重新完成審查、備案等程序。省財政廳會同省扶貧開發局對貧困縣報備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資金使用方案政策合規性進行審核把關,出具書面反饋意見,指出存在的問題,責成修改完善,確保整合方案質量。
強化監督審計支持。審計和財政監督檢查部門將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納入審計和監督檢查重點內容。對扶貧資金審計和監督檢查的重點,看是不是按照中央有關統籌整合使用財政資金的要求使用資金,是不是按照規范程序調整資金用途,是不是把資金真正用到精準扶貧上。對繼續限定財政涉農資金具體用途或干擾統籌整合使用資金,繼續以“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專款專用等為借口造成資金長期“窩趴”問題,堅決查處,堅決曝光。
便捷撥付整合資金。建立扶貧項目財政評審“綠色通道”,統籌協調專業技術人員集中開展評審,“成熟一個、評審一個”。加快扶貧項目竣工驗收和財務決算,“竣工一批、驗收一批、決算一批、支付一批”。修訂完善報賬管理辦法,放寬資金預撥比例,簡化報賬流程和手續,加快資金報賬和支出進程。
堅持機制創新 探索統籌整合模式
“蓄水統配”模式。將統籌整合范圍內的涉農資金,建立資金臺賬,通過預算調整,全部放在一個“資金池”。按年度資金統籌整合使用方案,確定重點扶貧項目和建設任務,統籌安排涉農資金,優先選擇進入項目庫的扶貧項目實施。
“截長補短”模式。根據脫貧攻堅規劃中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財政資金需求,區分項目輕重緩急,把一般性的項目資金調整用于重點項目建設,把“錦上添花”項目資金調整用于彌補貧困村、貧困戶退出“短板”,充實重點項目資金來源,保障重點項目實施,精準資金使用。
“引流歸口”模式。打破行業界限,把方向相同、用途相近的財政涉農資金,實行行業歸口管理,由行業部門統一規劃設計、統一建設標準、統一補助標準、統一推動實施。住房建設方面的資金由住建部門管理,道路建設方面的資金由交通部門管理,安全飲水、水利建設方面的資金由水利部門管理,農業發展方面的資金由農業部門管理,林業發展方面的資金由林業部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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