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 2018年09月27日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部署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重大計劃、重大行動。這是我國出臺的第一個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五年規劃,是統籌謀劃和科學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這篇大文章的行動綱領。
規劃圍繞“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明確了階段性重點任務。圍繞鄉村振興“人、地、錢”等要素供給,規劃部署了加快轉移人口市民化、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加強鄉村振興用地保障、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機制、加大金融支農力度等方面的具體任務。
根據發展現狀、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等,規劃將村莊劃分為集聚提升類村莊、城郊融合類村莊、特色保護類村莊和搬遷撤并類村莊4種不同類型,并明確要分類推進,不搞一刀切。